济南市档案馆成立于1958年12月。1959年11月,济南市档案局成立后,局(馆)合署办公,是市委、市政府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保护、开发利用职能的工作机构,为正局级单位,实行一个机构,两块牌子。2018年12月,济南莱芜区划调整,原莱芜市档案馆(局)并入济南市档案局(馆);2019年1月,机构改革后,济南市档案局(馆)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市委办公厅,济南市档案馆为市委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。济南市档案馆现内设办公室、组织人事处、档案接收征集处、档案保管处、档案保护处、档案利用开发处、编辑研究处、电子声像档案处、信息技术处、档案业务指导服务处10个处(室)和机关党委,人员编制74名。
济南市档案馆位于济南市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地点龙奥大厦,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,其中库房面积4100平方米。档案库房配备了温湿度智能调控、防盗报警、视频监控、电源灯光检测、自动通风换气等管理系统,实现了智能化综合管理。馆舍功能齐全,配置了档案和现行文件查阅、政府信息公开等各类服务用房和服务设施,可充分满足群众查阅、利用各类馆藏信息资源的需求。现有馆藏档案、资料567个全宗218万余卷(件)。
济南市档案馆1996年被评为国家一级档案馆,2005年被评为山东省特级档案馆,2018年被评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;2011年以来,连年被山东省文明委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