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高档案馆查档接待服务水平,充分发挥档案馆的服务功能,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,提出以下承诺:
·根据利用者的利用权限和需要,依法提供和复制所需档案、出具档案证明。
·向利用者介绍查阅档案的手续和方法、开放档案范围、档案检索工具种类及使用方法;
·对通过信函、电话及其他通讯手段查档者,本馆可按有关规定代为查档,并告之查阅结果。
·热情接待利用者,做到周到、礼貌,认真负责。
·在正常情况下,对利用者能够准确提供查档要素的,工作人员一般应在十五分钟内调出档案。
·耐心倾听,认真回答利用者提出的问题,为利用者当好参谋。
·函电查档业务,一般要在收到代查函电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(说明是否查到有关档案)。
·加强与利用者的联系,了解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和取得的社会、经济效益,及时通报新的档案信息、线索。
·实行“无假日”预约服务制,即除周一至周五全天开馆服务外,节假日实行预约查档。如有特殊需要,确需在节假日查档,利用者可提前5天通过查档热线与市档案馆联系,以便安排假日接待服务。
·建立内部考核机制,本承诺列入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目标,作为工作业绩考核内容。
·建立外部监督机制,欢迎广大利用者给予监督。本馆设承诺服务监察领导小组,负责受理利用者投诉,接到利用者投诉,要在一周内将有关处理结果向投诉者进行反馈。